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065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交公路建字〔2023〕78号

文号

交公路建字〔2023〕78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23-00078

公开日期

2023年12月04日

主题词

十四届;全国人大;建议;答复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公路建设

公文类型

其他

张胜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山区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出、亲自推动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近年来,我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载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精准施策,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农村交通工作大格局。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农村公路政策指导力度,大力推动农村公路立法,积极推动出台《农村公路条例》,制定印发《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印发《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出台《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从顶层设计层面加大对农村公路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强化示范引领,联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带动全国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改善。截至2022年底,全国农村公路里程已达453万公里,全国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通客车。农村公路覆盖范围、通达深度、管养水平、服务能力、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农村交通的快速发展,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实支撑。

在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确实如您所说,还存在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不足等问题,您提出的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强化资金保障、完善技术规范等有关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我们将结合发展实际认真吸收采纳。

一、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资金保障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资金保障。财政部联合我部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安排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农村公路等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采取切块方式下达,可用于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等方面。资金基数测算考虑地区差异和困难程度,对困难地区给予倾斜支持。将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情况作为资金绩效考核因素之一,引导地方政府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各省份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资金分配标准。农村公路建设具体的补助标准和项目计划安排由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研究确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农村公路属于地方财政事权,地方承担农村公路建设发展的主体责任,原则上应由地方政府通过自有财力安排,确保地方承担的支出责任落实到位。对地方政府履行财政事权、落实支出责任存在收支缺口的,上级政府可根据不同时期发展目标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的责任主体,在中央不断加大支持力度的情况下,应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多方筹资,完善农村公路发展资金保障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建立更加稳定的农村公路资金投入机制,统筹利用好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等各类资金,做好“以奖代补”政策实施工作,为包括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在内的农村公路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深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推动落实各级政府支出责任。

二、关于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对于新改建农村公路,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于已建成农村公路,组织开展公路安全风险排查评估,不断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十四五”以来,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指导各地深入实施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扎实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侧险要、平交路口等为重点,加强农村公路隐患排查和整治,实施和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国累计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3.5万公里,农村公路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公安部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继续指导各地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以村道为重点按轻重缓急分步治理,不断提升农村公路本质安全水平,为农村地区群众安全出行提供有力保障。

三、关于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相关技术规范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对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的技术指导,不断完善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出台《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指导各地科学开展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研究编制《小交通量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按照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等原则,提出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的设置原则、设计方法和技术指标,加强对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的技术指导。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发布“四好农村路”相关业务培训课程,供基层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学习参考,助力提升从业人员就业技能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加快出台《小交通量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进一步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强化对农村公路安全设施设计的技术指导,加强对农村公路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提升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水平。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公路局,010-65292761。

附件:代表建议办理和答复征求意见表

交通运输部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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