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管理,规范招标文件及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的《标准监理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基础上,结合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交通运输部组织制定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现予发布。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年版)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08年版)同时废止,之前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08年版)完成招标工作的项目仍按原合同执行。
自施行之日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应当使用《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年版),其他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在具体项目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专用文件,与《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年版)共同使用,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年版)中“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和“通用合同条款”等部分,与《标准文件》内容相同的只保留条目号,具体内容见《标准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电子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www.queenbcbd.com)“下载中心”下载。
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年版)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注意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部公路局。
交通运输部
2018年2月14日